为了让生意惨淡的超市扭亏为盈,老板李某想到了售卖鞭炮。然而,烟花鞭炮不是想卖就能卖的,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9月6日,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李某被清江浦警方行政拘留5日。
2年前李某从他人手里接下了位于清江浦区富强新村的一家超市,但一直以来超市生意惨淡。今年8月份,李某经朋友提点“店里进了些鞭炮卖可以增加收入”,偷偷地卖起了鞭炮。因为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李某一般都将进货来的鞭炮放在超市里面楼梯两侧。
9月6日上午10时许,淮海路派出所民警上门走访时发现李某眼神躲闪,经细致检查查获到楼梯两侧的鞭炮。到案后,经民警教育,李某认识到鞭炮属于爆炸性危险物质,无证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贪恋小利忽视了安全,李某心甘情愿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
警方提醒,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等同于放置定时炸弹,隐患重重,公安机关对此类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处理。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购买烟花爆竹请一定选择正规合法的烟花爆竹销售点。
通讯员 陈洁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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