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是有些人偏偏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在近日市交警三大队开展夜间整治行动的过程中,就查获了这么一例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晚22时许,执勤民警巡逻至汕头路浦东路附近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形迹可疑,于是将车辆拦截检查。现场对驾驶人周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其酒精呼气检测为40mg/100ml,已构成饮酒驾驶。通过询问,周某承认晚上和朋友吃饭喝了点啤酒,饭后觉得喝得不多,又离家较近,便有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被交警逮个正着。民警依法对周某酒后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通讯员 姜丽娜 费雨霆
全媒体编辑 李培娟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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