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走出市拘留所的刘明(化名)连连向民警保证:“以后安心做好本职工作,再也不想着歪门邪道赚钱。”利用开货车给共享单车换电瓶的工作,刘明把责任区沿途不少饭店发展成自己贩卖灌装液化气的客户,8月16日,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他被清江浦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6日。
8月15日14时许,北京路派出所接到交警部门移交的一条案件线索:在淮海西路205国道交叉口,交警部门查获一辆货车,车厢里装载着液化气气罐。
据刘明交代,今年3月份他买了一辆面包车,不久后淮安某共享单车公司就雇佣了刘明。“他的工作主要负责为共享电动自行车换装电池,范围在清江浦区西片以及淮阴区部分。”办案民警孙正雨告诉记者,刘明住的附近正赶上拆迁,不少居民低价处理液化气罐。刘明想到在淮阴区一处共享电动车集中摆放点附近,有一家液化气灌装点,而他每天附近的线路沿线有不少家饭店,“他认为正好顺路,不浪费汽油,又多了一个赚钱的门路。”
于是,刘明从居民手里低价收购了17瓶液化气罐,同时利用每天更换电池的间隙,先到淮阴区液化气灌装点,把17瓶液化气罐装满气,然后沿途挨个饭店推销,“每灌气,他这边比市场价便宜10块钱。”孙正雨说,很快不少饭店就成了刘明的固定客户。利用在为共享单车更换电池的空隙,刘明灌装液化气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然而,刘明的这辆面包车运电动车电池可以,并不具备运输液化气的资质。8月16日,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他被清江浦区公安分局处以拘留。
通讯员 周妍 全媒体记者 何剑峰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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