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31 20:51:29掌上淮安热:

两个体系、四个机制!揭秘共有产权房淮安模式!

  淮安住房保障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共有产权房工作模式去年曾被写进总理政府工作报告。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我市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政府投入,保证土地供应,扩大保障人群,构建了“两个体系、四个机制”,不断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两个体系”:更多人被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住有所居,民生大事。为更大范围地保障有住房困难的居民有房住、住得好,我市经过不断探索创新,构建了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和供应体系。

  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包括加大政策支持、扩大保障范围、动态调整收入标准线。坚持多渠道、分层次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形成以廉租住房(后与公租房合并)、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项基本制度为主体,城市棚户区改造为补充的政策体系,做到基本制度和政策相互衔接,基本实现保障对象全覆盖。逐年扩大市区住房保障范围,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扩大到低收入无房家庭,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梯度保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从2009年开始,我市对城市低收入线标准、中等偏下收入线标准分别按不低于上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和100%进行动态调整,更多人被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截至2018年,市区低收入线已调整到家庭人均每月1374元、中等偏下收入线调整到2748元。

  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包括租赁补贴、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对拥有市区城市户口2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374元(2018年执行此收入线)家庭,给予租赁补贴,实行应保尽保。对拥有市区城市户口2年以上、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748元(2018年执行此收入线)无房家庭,采取公租房实物配租方式给予保障。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供应由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凡拥有市区城市户口1年(2013年3月执行此规定,以前是2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748元(2018年执行此收入线)的家庭,均可申请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同时,将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农业转移人口、在乡镇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也纳入共有产权住房保障。商品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施限价,完全按照城市房屋征收办法执行,拆房还房和实行最低补偿形式,深受被拆迁家庭欢迎。

  “四个机制”:让住房保障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如何保证保障房顺利建设交房?如何让符合条件的居民享受政策优惠?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我市形成了“四个机制”,确保工作进展顺利、公正公正。

  保障房投资运营机制。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管理按照保障性住房不同类别、保障范围,由市、区和相关责任主体分别承担,并各自负责建设资金筹集。2011年4月,组建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各县区也均成立了相应的运营机构。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划和产业布局,科学确定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并与公交系统或轨道交通网紧密衔接。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专地专用,合理制定用地计划。

  信息化内控机制。自主研发“阳光淮安·住房保障内控系统”,对规划、年度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和房源管理,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公示,以及档案建立、查询统计和绩效考核等实行全程网上管理。申请保障对象、房源、分配结果和住房保障政策等信息,及时在“淮安住房保障网”公布,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

  家庭收入联审机制。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申请对象经市住建部门房产情况审核后,及时传入市民政部门“收入审核系统”,再由市民政部门分别送达公安、社会保障、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证券、银行等19个单位联合审查,作为申请对象的收入和财产审查依据。

  阳光公平分配机制。建立街道办事处、市住房保障部门、市民政部门三级联动审查机制,对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即街道办初审、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复审,街道办辖区内第一次公示、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第二次媒体集中公示,严把准入关。对取得准入资格的家庭,均采取公开摇号分房,对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确保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融媒体记者 陆彦平

  融媒体编辑 胡凌轩

  通讯员 刘国昌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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