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名单的通知》,名单共有913家医院。其中,我市2家医院入选,分别是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和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相关诊疗行为,提升产妇分娩诊疗水平,优化与完善医院分娩镇痛的整体管理流程,提高围产期医疗服务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2018年11月印发《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2018年—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分娩镇痛诊疗试点工作。
“无痛分娩”医学上称为分娩止痛或镇痛,就是用各种方法使分娩时的疼痛减轻甚至消失,成为没有疼痛的自然分娩。在疼痛指数中,分娩疼痛仅次于烧灼伤痛,这让不少产妇痛不欲“生”。有关专家认为,实施分娩镇痛对降低剖宫产率、提高产后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入选试点医院标准有哪些?
试点范围为具备产科和麻醉科诊疗科目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专科医院。
筛选的标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或妇产医院;二是具备产科、麻醉科诊疗科目;三是具备开展分娩镇痛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是具有良好的椎管内分娩镇痛基础,椎管内分娩镇痛率≥10%;五是医院给予必要的人员、硬件和政策支持。
试点医院要做哪些工作?
医院应当为分娩镇痛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必要的政策支持,调动医务人员开展分娩镇痛工作的积极性。
医院应当建立分娩镇痛管理服务团队,加强对相关专业医务人员(麻醉科医师、产科医师、儿科医师、助产士、麻醉科护士、产科护士)的培训和临床演练及考核,使其熟练掌握各种相关紧急情况的应对预案,以及“即刻剖宫产/急救复苏”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注意并发症监测和防治能力建设,应当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分娩镇痛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分娩镇痛的安全性。
相关科室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分娩镇痛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指定专人定期对分娩镇痛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估和反馈,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保证分娩镇痛的安全性,提高产妇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对试点医院有哪些政策支持?
对于试点工作,专家组及中国医师协会麻醉学医师分会、妇产科医师分会和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的相关专家,将联合开展分娩镇痛的普及推广工作,为试点医院提供相应技术支持,通过组织培训班,牵手帮扶,安排进修学习等多种方式,带动试点医院提升分娩镇痛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积极落实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要求,在医疗服务收费、医保报销政策、人才培养等方面,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支持麻醉医疗服务健康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需要。
融媒体记者 白留伟
融媒体编辑 李昱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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