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创业者张先生向记者询问,入驻淮安的创业园区,是否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优惠补贴政策。就此,记者24日咨询了淮安市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据介绍,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园)和各级政府试点的创业街区的初创企业(含网络创业商户),凡2012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依法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可按年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创业且生产或服务运营正常的,可给予水、电、宽带接入等创业基本运营经费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创业租金补贴的下限,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具体补贴标准为:租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补贴2000元;20-5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3500元;50-10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5000元;对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5年内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基地)创业、大学生村官在农业产业园创业,租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补贴可放宽至8000元,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年租金的50%。
工作人员提醒,租金补贴的申报时点为每一年度的6月30日。初始创业者在其经营点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进行申报。
融媒体记者 王舒 通讯员 董军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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