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1 07:39:06掌上淮安热:

我市开展涉农保险专项整治重点督查,涉及18个领域

  10日下午,我市召开全市涉农保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总结涉农保险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督查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根据市纪委、市监委关于淮安市涉农保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从今年5月底至6月30日,各县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对2015年—2018年4月本地、本部门涉农保险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据初步统计,全市目前摸排调查包括社会治安综合险、新农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共18类涉农保险。

  下一阶段,我市将开展涉农保险专项整治重点督查工作。

  检查内容:对2015年—2018年4月期间全市所有涉农保险保费来源去向、代收代缴资金、工作经费处置、理赔项目及资金去向等方面情况开展重点督查。主要检查以下五类问题:

  (一)违规强行推销。主要包括违反自愿原则强行推销保险、违规下达保险指标任务,搭车推销保险,超范围增加保险类型,擅自提高投保比例等问题。

  (二)违规投保参保。主要包括违规使用集体资金投保,提供虚假资料投保,虚假宣传误导不明真相群众参保,违规搭车收费,实施保险过程中优亲厚友等问题。

  (三)违规支出经费行为。主要包括各类保险经费、管理费、佣金、奖励金等(以下统称工作经费)不入账,违规以管理费、劳务费和奖金等名义发放,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垫付保险费等问题。

  (四)违规理赔行为。主要包括提供虚假资料骗取理赔款,私分、克扣、拖欠、挪用保险理赔款,违规使用理赔款抵冲投保费用等问题。

  (五)其他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检查范围:市重点督查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每个县区检查不低于20%的乡镇(街道)、10%的村居。

  县区自行组织检查乡镇和县直部门,检查不低于50%的乡镇(街道)和70%的村居。

  检查组织:重点督查检查分为四个组,分别对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重点督查。

  时间安排:1、8月20日-9月20日,由各检查组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与县区和市直部门商定;

  2、9月21日-9月30日,各检查组分别形成督查情况报告,第三方机构形成全市涉农保险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报告,书面报市减负办,市减负办对重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印发督查情况通报。

  全媒体记者 张小燕 通讯员 赵天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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