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淮安网(www.xhuaian.com)4月28日:近日网曝广州一公务员撞人公款赔,结果事情发生两年后才被调查,四年后才被检方起诉,这让很多纳税人很无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难道真的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吗?一起来了解具体情况吧。
据了解,这位撞人后用公款赔付的公务员是广州南沙区黄阁镇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原副主任何某,事发时是2010年8月19日,何某正常开车上班,可没想到经过番禺大道时将进行道路改造的袁某撞倒了,最终袁某死亡,何某也没有逃走,并且报了警。后来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何某因为超速和不规范操作,所以要负主要责任。
何某在事发后,赔偿了被害人家属38万元,但何某一直都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于是就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2012年底,经过纪检部门调查证实,何某之所以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是与番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于某有关,而于某表示因番禺区某领导的干预,才没有及时对何某及时立案。2013年9月,何某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没想到的是,何某赔偿被害人家属的38万元钱,还是拿单位的钱,所以被指贪污。2015年2月,何某又因交通肇事罪和受贿罪被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同年12月,番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于某因滥用职权被判处1年5个月有期徒刑。
公务员撞人公款赔的影响很恶劣,让纳税人很无奈,官官相护最终还是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所以作为政府的官员一定要严于律己,否则怎么对得起国家和老百姓呢?
(责任编辑:夏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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