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淮安网(www.xhuaian.com)4月16日讯:近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官方微博开设了曝光台栏目,并对其管辖区域内的路人闯红灯的行为进行图文曝光,而该栏目首次曝光了12位行人闯红灯的行为,在曝光得照片中,详细记录了行人闯红灯的路段和时间,并对行人的头像进行了放大,同时在曝光的人中,还有4位外国人组团闯红灯,而采取这种曝光得手法也是为了能够提醒人们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但对于警方的这一做法,有不少网友表示不解,并称对闯红灯人的头像进行曝光,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似乎侵犯了被曝光者的肖像权,而小编在咨询了相关律师了解到,认定一定行为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需要具备两种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允许,而是以盈利为目的。而交警的这种做法非盈利为目的且是为提醒路人不要闯红灯,所以并不构成侵犯他人肖像权。
【警方曝光闯红灯 曝光者头像放大被指侵犯肖像权】关于该事,看网友怎么评论!
路人小刚:可以规定撞到闯红灯的司机没有责任,但是你曝光就有点儿不对了吧?犯了罪的咋还带个头套呢?
污污的小黑:有了闯红灯爆脸,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会被车撞死啦!
曼语星辰:拜托,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的才叫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违法行为不能算隐私
哥的神说:这样权那样权,你只知道肖像权,难道就不知道马路权,过路权?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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