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师酒后与男子激情,宾馆拍摄16分钟不雅性爱视频。2011年12月22日,快报报道了常熟市莫城中心小学一女老师在宾馆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拍摄不雅视频和照片,被他人传播遭受处分一事。昨天,记者从太仓警方获悉,一名视频传播者近日被抓获。小伙最终因传播淫秽信息,被警方行政处罚,罚款200元。
去年4月,该女老师在饮酒后在某宾馆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拍摄了不雅视频和照片。据网友透露,网络上流传的不雅视频长达16分钟,从画面的分辨率来看,猜测视频是用手机拍摄的。最近2个月,该视频被传到了网上。该事件引起了常熟市教育局的高度重视,给予女老师行政降职处分,处分考察期两年。
据太仓市公安局沙溪派出所办案民警陈铭介绍,12月初,太仓警方在网上发现了相关不雅视频,通过调查,抓获了太仓本地人章某,章某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不久。据章某交代,他是通过网络搜索引擎发现了相关视频,觉得很劲爆,为了博取点击率,将视频发到了太仓当地一论坛上。短短时间内,博取点击率高达5000。
“他和视频中的男女根本不认识,纯粹为了好玩。”陈铭说,12月21日,警方将章某抓获。章某在论坛上发的不雅视频链接中加了一些特有的字符,有一定知识的人才能下载,并未广泛传播。考虑到章某刚参加工作,所犯情节轻微,警方对其予以教育后,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对于不雅视频流传的源头,目前常熟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在实际情况中,警方一般根据危害行为的恶劣程度以及危害后果作出处罚,在近期几起不雅视频事件中,有的传播者有人被刑拘,有人被行政拘留。
主动上传视频者是事件的关键源点,其行为构成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而其他起次要作用的人,危害情节与行为后果不是很严重的,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的手段。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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